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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全面启动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今年将新增55平方公里

发布时间:2018-03-06 10:11:36   点击量:0

    海绵城市,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海绵城市建设遵循生态优先等原则,将自然途径与人工措施相结合,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积存、渗透和净化,促进雨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

    近日,深圳市召开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记者从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2018年,我市将全面启动123项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任务,新增海绵城市面积55平方公里。

    2017年,深圳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超额完成,全年完成海绵城市建设项目422个,新增海绵城市面积达39.1平方公里,超出年度目标14%。此外,去年深圳全面实行“一书两证”规划审批,共完成21部海绵城市技术标准和政策制定。

    记者了解到,2018年,我市将全面启动123项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任务。按照2020年全市建成区面积20%以上达到海绵城市标准的目标要求,今年深圳将推进前海、大空港、坝光、深汕合作区等24个重点片区的建设任务,新增海绵城市面积55平方公里以上、完成既有设施海绵化改造305项。其中,光明新区凤凰城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建设任务迎来2019年国家验收。

    值得一提的是,在深入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方面,今年深圳还将实现市、区、片区三级高标准海绵城市规划全覆盖。在全面完成试点区海绵城市建设任务的同时,同步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监测工作,进一步完善海绵城市政策、标准体系。此外,逐一落实整改住房城乡建设部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提出的11条专项督导意见,并做好试点区和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机制的经验总结。

    此外,在项目管控和管理立法方面,在保障项目各项海绵城市规划指标落地同时,深圳将加快建立全市海绵城市智慧管控平台,尽快制定出台《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相关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