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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绵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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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绵城市理念在城市绿地建设中的运用

发布时间:2017-04-25 09:21:22   点击量:0

“海绵城市”理念是使城市像海绵一样具有弹性,雨季吸收雨水,旱季将雨水排放,并且还能对吸收的雨水进行净化的过程。城市绿地是建设“海绵城市”和构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重要场地。城市绿地、广场及周边区域的径流雨水通过有组织地汇流和运输,将城市降水进行了分流,提高了城市防治内涝的能力。大力推进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能够节约水资源,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1海绵城市

1.1背景

“海绵城市”的理念源于海绵能够吸水的特性,在学术界和行业内常用“海绵”来比喻城市的某种吸附功能。2006年澳大利亚人口研究学者Budge用海绵来比喻城市对人口的吸附现象。而近年来,海绵更多地用来比喻城市或土地的雨涝调蓄能力。2009年6月,俞孔坚主持设计的哈尔滨群力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开始建设,他在公园设计中探索了一条通过景观设计来解决城市雨洪问题的创新方法,即建设城市“绿色海绵”;2011年刘波在“九三学社”提案中提出《关于建设海绵体城市,提升城市生态还原能力》;2012年7月,台湾大学大气科学系教授、低碳环境学会理事长柳中明指出“海绵城市”的绿生活概念;2013年7月,纽约环保部、相关市议会成员(Lander,Levin,Gonzalez)和Gowanus运河管理部门共同宣布建立一座紧邻Gowanus运河的海绵公园;2013年10月,在福建厦门召开的“极端暴雨事件和防洪减灾国际学术研讨会”上,林炳章教授建议,厦门可借鉴美国经验建设一座“海绵城市”;2013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提出,在提升城市排水系统时要优先考虑把有限的雨水留下来,更多地利用自然力量排水,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2014年10月,住建部发布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海绵城市”的概念被官方文件明确提出,也代表着生态雨洪管理思想和技术将从学术界走向管理层面,在实践中得到推广。

1.2“海绵城市”与绿地建设的关系

“海绵城市”的建设作为一种生态途径,能够在不同尺度综合解决中国城市突出的水资源及相关生态问题。“海绵城市”体系的规划强调城市绿地系统对雨水径流量、径流污染与峰值流量的控制能力,对城市绿地建设的要求较多。而城市绿地的布局、规模与建设情况也会反过来影响“海绵城市”体系的规划,两者在规划阶段是相互指导的。城市传统粗放的开发建设方式,使地面硬化面积大幅增加,河流、湖泊、绿地生态环境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破坏了城市原有的自然生态环境和水文特征。大量原本可以渗入地下的雨水在短时间内形成径流,经管渠、泵站等“灰色”设施快速集中排放,造成排水系统不堪重负发生内涝,雨水不能被有效利用。因此,城市规划建设必须转变理念和方式。城市绿地管控雨水的生态功能部分契合了“海绵城市”对雨水管控的要求,城市绿地已经成为“海绵城市”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海绵城市”体系下的城市绿地建设标准也符合生态化和节约型园林的要求。“海绵城市”体系的构建不要求大规模调整城市绿地系统,而是在现有城市绿地系统的基础上,选择适宜的技术措施进行改造,使其取得最佳的建设效果。城市绿地虽可作为“海绵城市”的重要载体,但不能完全依赖城市绿地,城市绿地在“海绵城市”体系中只承担辅助角色。

2在城市绿地中的应用

“海绵城市”体系通过结合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多个专项规划,逐步构建并完善了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其中,城市绿地以水绿交融的格局成为建设“海绵城市”的良好载体,这不仅便于应用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技术措施,也有助于实现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建设目标,已经成为“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2.1将低影响开发设施融入城市绿地设计中

在明确周边汇水区域的汇水量,提出预处理、溢流衔接等保障措施的基础上,将城市绿地与周边汇水区域进行有效衔接。通过平面布局、地形控制、土壤改良等多种方式,将低影响开发设施融入城市绿地的规划设计中,尽可能满足周边雨水汇入绿地进行调蓄的要求;城市绿地和广场中的湿塘、雨水湿地等雨水调蓄设施,能通过多功能调蓄的方式,对较大重现期的降雨进行调蓄排放。同时采取水质量调控措施,利用生态堤岸和雨水湿地等设施来提高水体的自净化能力,有条件的可使用人工土壤渗滤等辅助设施对水体进行循环净化。规划设计时应避免地下空间的过度开发,为雨水回补地下水提供渗透路径,合理设置预处理设施。径流污染较为严重的地区,可采用初期雨水弃流、沉淀、截污等预处理措施,在径流雨水进入绿地前将部分污染物进行截流净化。如,周边区域径流雨水进入城市绿地与广场内的低影响开发设施前,可利用前置塘、沉淀池等进行预处理,以防径流雨水对绿地环境造成破坏。有降雪时还应对含融雪剂的雪水进行弃流,弃流的雪水经沉淀等处理后再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2绿地植物防涝技术

绿地建设应符合园林植物种植及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要求,可采取合理设置绿地下沉深度和溢流口、选择乡土植物和耐淹植物、局部换土、增强土壤渗透性等方法,避免园林植物长时间受到浸泡而影响其正常生长,影响整体景观效果。

2.3注意事项

规划设计中,承担城市排水防涝功能的城市绿地与广场,其总体规模、布局及竖向设计应与城市防涝系统相衔接。城市绿地与广场宜使用透水铺装、植草沟、生物滞留设施等小型、分散式低影响开发设施来消纳自身径流雨水,室外庭院的透水砖铺装率应不小于70%;城市绿地与广场应在满足吸热、吸尘、降噪、美化城市、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等功能的前提下,达到规划提出的控制目标和指标要求;新建城市绿地与广场工程中硬化面积达2000m2以上的项目,应配建容积不少于30m3/km2的雨水调蓄设施;单位小区绿地至少应有50%的下凹式绿地用于滞留雨水,下凹式绿地应低于周边地面或道路,下凹深度宜为50mm~100mm,且不大于200mm.

3建设海绵城市的意义

“海绵城市”建设具有重要的生态意义和经济意义。以“海绵城市”理念为指导思想有助于城市绿地的合理布局,有利于完善城市绿地的基础设施和改善其环境;有助于协调社会、经济、环境与发展的关系;对探索和建立既能体现城市社会、经济、自然协调融合,又能满足当前我国城市要求的城市发展建设规划,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海绵城市”建设十分重视对天然水系的保护和利用,降低了建设排水管道以及钢筋混凝土水池的工程量。调蓄设施又常与已有的城市绿地、园林景观水体相衔接,“净增成本”比较低,大幅度减少了治理水环境污染的费用,降低了城市内涝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