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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25 14:56:00   点击量:0

  各省、自治区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委)、水利(水务)厅,直辖市财政局、建委(交通委、园林局、市容园林委、绿化市容局、市政管委)、水利(水务)局,计划单列市财政局、城建局(城管局、市政公用局、园林局)、水利(水务)局:

  根据《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4]838号),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水利部决定启动2015年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申报工作。为做好相关工作,规范操作流程,明确目标要求,现将《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附件: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申报指南.docx

  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2015年1月20日